河南省住建廳關于發布工程建設標準《城市軌道交通信息模型應用標準》的公告
- 2020-11-02 14:54:51
- 作者:佚名
公告〔2020〕102號現批準《城市軌道交通信息模型應用標準》為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,編號為DBJ41/T235-2020,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。本標準在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
公告〔2020〕102號
現批準《城市軌道交通信息模型應用標準》為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,編號為DBJ41/T235-2020,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。
本標準在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(www.hnjs.gov.cn)公開,由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。
附件:城市軌道交通信息模型應用標準
2020年9月10日
3基本規定
3.1一般規定
3.1.1城市軌道交通 工程宜在設計、施工、運維全生命期中應用BIM,可根據工程實際只應用于某個階段、環節或任務。
3.1.2模型的創建,宜充分考慮模型在工程各階段、各專業的應用需求。
3.1.3BIM應用實施,應充分利用模型及其信息進行協同工作。
3.1.4模型數據的創建、管理及更新,應符合下列要求:.
1應保證模型數據的準確性和數據來源唯一-性;
2應根據設計變更、深化設計及現場核查等信息對模型進行及時更新;
3宜采用信息系統對模型及其版本、模型關聯資料進行管理;
4當采用文件夾方式對 模型進行管理時,宜按數據類型、階段、項目分區、系統分類和文件類型等方式組織。
3.2實施策劃
3.2.1 BIM 應用前期,應進行BIM應用需求分析,并制定BIM實施方案。
3.2.2 BIM 實施方案,應包括下列內容:
1項目地點、規模、類型、BIM應用需求等項目概況信息;
2項目BIM應用實施目標、實施范圍、各參與方職責:
3項目 實施組織架構和BIM管理體系;
4 BIM應用實施計劃和里程碑節點;
5明確的各參與方協同方式及路徑:
6軟硬件環境配置方案;
7各階段BIM應用內容、信息模型深度要求、各階段成果提交內容及格式、成果驗收方案及驗收標準、交付物類別和交付方式。
3.2.3BIM技術成果階段交付時,應根據實施方案對應用成果進行驗收。
3.3協同工作
3.3.1 BIM 應用實施,應基于模型數據進行協同工作。
3.3.2基于 BIM的協同工作方案策劃,應包括下列內容:
1應確定項目各參與方的BIM實施分工、職責和基于BIM的溝通協調機制;
2應制定協同 工作計劃,確定資料互提、校對審核、審查等關鍵節點及BIM數據內容要求;
3BIM實施總管理單位應制定各個階段的模型交付標準、深度要求以及用于數據交換的接口標準;
4宜制定各階段協同工作流程和配套管理制度及措施,包括BIM應用實施流程、交付流程和變更流程;
5應確定項目各階段BIM應用數據交付方式和內容:
6宜確定模型數據管理方式,包括模型的存儲、管理和訪問權限設置。,
3.3.3基于 模型的多方協同工作,宜采用BIM協同平臺進行。
3.3.4 BIM 協同平臺建設,應符合下列要求:.
1宜具有良好的兼容性,能夠實現模型數據和信息的有效共享和傳遞:
2應能根據用途、階段、區域、專業、參與方等特性v實現模型文件及數據的分類存儲:
3應能根據參與方角色,對訪問范圍和內容進行管理,實現授權訪問;
4應能實現文件及數據的存儲、版本管理、資料關聯、共享和傳輸等功能;
5應采取數據安全措施,確保文件存儲和傳輸安全;
6宜具有可擴展功能,包括模型輕量化和移動端互聯等功能:
7應具有開放的數據集成接口和二次開發擴展能力,并能與城市軌道交通現有管理系統進行對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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