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省住房建廳關于印發《江蘇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術導則(試行)》的通知
- 2020-12-28 10:53:58
- 作者:佚名
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《江蘇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術導則(試行)》的通知蘇建函科〔2020〕618號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建委):為指導超低能耗建筑發展,提升建筑能效,我廳組織
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《江蘇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術導則(試行)》的通知
蘇建函科〔2020〕618號
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建委):
為指導超低能耗建筑發展,提升建筑能效,我廳組織編制了《江蘇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術導則(試行)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試行中如有問題和建議,請反饋至我廳綠色建筑與科技處。
附件:江蘇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術導則(試行).pdf
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0年12月10日
3.0.1 本導則規定的室內環境參數及建筑能耗指標為約束性指標;圍護結構、能源設備和系統等技術性能指標為推薦性指標。
3.0.2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應根據氣候特征和場地條件,遵循“被動優先,主動優化”的設計原則,以室內環境和能耗指標為約束性指標,采用性能化設計方法合理確定技術策略,并結合設備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,實現建筑超低能耗目標的實現。
3.0.3 建筑能耗指標計算應符合本導則附錄A的規定。
3.04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室內主要空間環境計算參數取值包括以下要求:
1夏季供冷時,建筑室內平均溫度不應高于260C,相對濕度不應高于60%;
2冬季供暖時,室內平均溫度不應低于20℃C,相對濕度不宜低于30%;
3主要房間室內新風量不應低于30m3/(h.人);
4夏季自然通風情況下,外墻、屋面內表面溫度不高于359C;
5不開啟供暖設備時,夏熱冬冷地區室內平均溫度不低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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